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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,在那滚滚的火焰和烟尘之中,忽然跳出一个巨大的黑影来,赫然就是那胭脂。而且,他的身上,安然无恙,一点划痕都没有。
这是因为,胭脂的身上,有秦朝的元气在保护。
比熙的元气属性更加强大,秦朝的元气里面融合了金刚经的力量。一般的攻击,根本破不开胭脂的防御。
因此,被空中炮火连续攻击,胭脂依然p事没有,直接一跳而起,冲出了火焰,伸出机器手臂,一把抓住了低空中的一架武装直升机。
那驾驶员吓疯了,只见玻璃外面就是胭脂那硕大的机器脑袋。
这家伙伸出机器手臂来,把好好的一架直升机,也给撕成了零件,然后拼装到自己的身上。
很快,他的手臂上面,又多出了机枪作为武器。
而上臂的后面,伸出两条螺旋桨来,呼呼呼直转,带着胭脂的身体漂浮在空中。
“都给老子去死吧!”对着空中的直升机群,胭脂不断地打出机枪子弹。
武装直升机这种东西,皮脆。一排排机枪扫射,就让好几架接连在空中爆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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